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安全生产 > 安全资讯

安全生产事故警示通报(2017年第7号)

湘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17-08-10 【字体:

各县市区安委办,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根据省、市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一月一警示”的要求,现将我市2014年至2016年同期8月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警示通报如下:

一、事故情况

(一)2014年湖南友三金商贸服务有限公司“8·4”高处坠落事故

1.事故简要经过:2014841745分左右,湖南友三金商贸服务有限公司聘请的民工彭某在湘潭市护潭广场龙盛·世纪城(现名旺城天誉)11#楼顶层(31楼)阳光房顶板玻璃上进行打胶时,不慎从31楼坠落至地面,当场死亡。

2.事故主要原因:一是11#楼阳光房安装作业点没有安装安全兜网,彭某在无人监护情况下,违章作业。二是友三金公司的管理人员事故当天没有及时发现、制止彭某的违章冒险作业行为,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友三金公司对作业人员安全技

 

术交底不到位。三是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友三金公司没有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公司的管理人员事故当天没有落实高空作业的安全措施;安装项目发包单位没有督促友三金公司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四是友三金公司没有按照安全法律法规规定,落实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

3.追责问责情况:湖南友三金商贸服务有限公司被依法

给予经济处罚,5人被追责问责。

(二)2014年湘潭市生力建材有限公司“8·22”冒顶事故

1.事故简要经过:2014822930分左右,湘潭市生力建材有限公司石灰岩Ⅰ采石场,2名矿工在清理作业面顶板、边帮的危岩松石时,顶板局部发生冒落,一大块岩石击中矿工郑某头部,因伤势过重,经送医抢救无效于事发后第3天死亡。

2.事故主要原因:一是矿工郑某对工作面顶板观察不细致。二是当班副矿长对采场作业面安全检查不到位。三是安全职责履行不到位,作业班组顶板管理工作责任、采场副矿长下井隐患排查制度责任和公司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均没有落实到位。四是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生力公司从业人员没有掌握必要的安全技能。

3.追责问责情况:湘潭市生力建材有限公司被依法给予经济处罚,6人被追责问责。

(三)2014年湘潭县湘中建筑有限公司“8·23”高处坠

落事故

1.事故简要经过:2014823920分左右,在湘潭九华经开区世纪城东苑项目6B#楼的9层,木工王某清理电梯井内模板时不慎从电梯井口跌落至井底2米深的积水中,经抢救无效死亡。

2.事故主要原因:一是王某没有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违章冒险清理电梯井壁上的小块模板。二是事故当天施工员、安全员等没有及时对施工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未及时对电梯井清理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三是监理人员没有及时督促施工单位对刚拆除水平防护电梯井的安全防护进行检查。四是世纪城东苑项目部施工员、安全员及工程监理人员安全职责履行不到位

3.追责问责情况:湘潭县湘中建筑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被依法给予经济处罚,6人被追责问责。

(四)2015年湘潭县怡达建材有限公司“8·2”冒顶事故

1.事故简要经过:2015821610分,在湘潭县怡达建材有限公司通往一号头运输通道,挡土墙施工人员袁某到挡土墙上方清理碎石、泥块时,运输通道上方顶板出现冒落,袁某被击中倒地,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2.事故主要原因:一是挡土墙施工人员没有采取防护措施,在顶板冒落下方冒险作业。二是没有请专业技术队伍对挡土墙进行施工,在治理溶洞安全隐患时未认真落实“有疑必探”等规定,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安全管理不到位。三是教育培训工作不到位,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冒险作业。

3.追责问责情况:湘潭县怡达建材有限公司被依法给予经

济处罚,4人被追责问责。

(五)2016年湘潭碱业有限公司“8·12”中毒事故

1.事故简要经过:20168122350分左右,湘潭碱业有限公司合成氨车间工人李某辉、陈某跃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一氧化碳中毒事故,经紧急送医抢救,李某辉抢救无效死亡,陈某跃中毒受伤。

2.事故主要原因:一是合成氨车间7号压缩机3进阀门泄漏,该车间成某阳、陈某跃明知阀门泄漏存在安全隐患,没有按正常程序上报或停止设备运行,使设备带故障运行,违章冒险作业。二是安全管理不到位,湘潭碱业有限公司在设备发生泄漏故障时,带故障运行,没有人员制止;对合成车间压缩工段安全风险估计不足,一氧化碳报警系统参数没有考虑作业人员中毒事项,设置不合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公司、车间、班组未能认真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对7号压缩机3进阀门的情况排查不到位。三是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湘潭碱业有限公司对一氧化碳中毒专业知识培训教育不到位,员工缺乏必要的常识,自我保护能力不足。

3.追责问责情况:依法对湘潭碱业有限公司及其总经理给予行政处罚,6人被追责问责。

上述5起事故说明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导致事故发生,教训深刻。

二、工作建议

 一是要深刻吸取上述事故教训,思想上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警钟长鸣,毫不松懈,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二是要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各企业要认真对照主体责任清单逐项进行自查自纠,各地各部门要加大检查督查力度,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补齐短板,着力提升安全生产水平。三是要强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严格落实“一单五制”,严防风险管控失效升级为隐患,坚决将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四是要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着力提升岗位员工辨识风险隐患和应急避险能力。


 

 

湘潭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82

 



来 源: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