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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事故警示通报(2018年第5号)

bet5365me www.gdrtyy.com 发布时间:2018-05-09 【字体:

各县市区安委会办公室,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根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一月一警示”的要求,现将全市2015年至2017年同期5月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警示通报如下。

一、事故情况

1.2015年湖南涟钢建设有限公司“5.15”高处坠落事故

  1)事故简要经过:2015年5月15日11时20分,湖南涟钢建设有限公司在湘钢炼钢厂2号转炉检修过程中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

  2)事故主要原因:一是作业人员在被切割的钢板上冒险作业,且安全带失效。二是涟钢建设公司对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不到位,安全检查、隐患排查不到位。三是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四是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

  3)追责问责情况:依法对湖南涟钢建设有限公司及其总经理给予行政处罚,7人被追责问责。

2.2016年长株潭城际铁路板塘站项目“5·18”高支模架坍塌事故

  1)事故简要经过:2016年5月18日凌晨3时59分,长株潭城际铁路板塘站项目3#楼梯高支模架发生坍塌事故,造成1人死亡,4人受伤。

  2)事故主要原因:一是长株潭城际铁路板塘站3#楼梯高支模架搭建不符合设计要求,在混凝土浇注过程中立杆超载,产生变形,附加弯矩增大,高支模架整体失稳,导致坍塌。二是施工单位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没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发现3#楼梯高支模架不符合设计要的隐患,未督促施工人员及时整改,隐患治理不到位;未严格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制度、混凝土浇注令制度等安全施工规章制度,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未对施工作业人员严格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作业人员缺乏必要的安全知识与安全技能,对于作业场所存在的风险认识不足,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三是监理单位铁四院(湖北)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没有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对板塘站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严格执行验收制度,对高支模架子工的特种作业证未严格审查;发现3#号楼梯高支模架存在问题,未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施工单位整改,治理隐患不到位;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现场检查、巡查的次数和频率不足,未按规定对3#楼梯高支模架施工现场进行旁站式监理,现场监理不到位。

  3)追责问责情况: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铁四院(湖北)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被依法给予行政罚款,9人被追责问责。

3.2017年湖南弘顺科技有限公司“5·6”高处坠落事故

  1)事故简要经过:2017年5月6日13时10分左右,湖南弘顺科技有限公司安装人员王某明在湘潭市岳塘区中央一品楼盘9栋安装楼栋牌过程中,因高空作业绳脱落,从高空坠落死亡。

  2)事故主要原因:一是违章作业,未按要求系安全绳。二是弘顺科技公司安全操作规程落实不到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三是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

  3)追责问责情况:弘顺科技公司及其负责人被依法给予行政罚款。

    二、下步建议

一是切实加强对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外包工程安全管理不到位是导致事故多发的重要原因,企业要将外包工程纳入自身安全管理范围严格管理,绝不能一包了之,要帮助指导承包单位做好外包工程各环节全方位的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范事故发生。二是切实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监管。建设项目因抢赶工期而忽视安全或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屡屡引发事故,因此,要强化监管,推动建设项目有关各方依法落实安全责任,对分部分项工程要严格把关,严防事故发生。三是要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培训。企业要加强对各类人员尤其是一线岗位人员、具体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着力提升其安全意识、安全素质和事故应急避险能力。

 

                                                              湘潭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5月3日


来 源:市安监局协调科 责任编辑: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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