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潭安办函〔2017〕7号
湘潭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2017年1-4月份全市生产经营性
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现将2017年1-4月份全市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市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情况
(一)4月份事故情况
4月份,全市发生各类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12起,死亡12人,受伤20人,同比分别减少3起,多死亡4人,多受伤7人,分别下降20%,上升50%,上升54%,直接经济损失约450万元,。
较大事故情况:4月3日11:35,湘乡市经开区澳泉食品有限公司发生一起中毒窒息事故,造成4人死亡,1人受伤;4月21日9:18,岳塘区沪昆高速公路发生一起生产经营性道路运输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同比增加2起,多死亡7人,多受伤3人。
(二)1-4月份事故情况
1-4月份,全市发生各类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38起,死亡30人,受伤40人,同比减少18起,少死亡2人,少受伤4人,分别下降32%、6%和9%,直接经济损失约1420万元。
二、各行业事故分布情况
(一)4月份分布情况
工矿商贸事故2起,死亡4人,受伤7人,同比分别增加1起,多死亡3人,多受伤7人。
道路运输业事故10起,死亡8人,受伤13人,同比减少2起,多死亡3人,分别同比下降17%、上升60%,受伤人数同比持平。
(二)1-4月份分布情况
工矿商贸事故10起,死亡11人,受伤8人,同比增加6起,多死亡7人,多受伤7人,其中:工商贸事故3起,死亡5人,受伤7人,同比增加2起,多死亡4人,多受伤7人。金属与非金属矿山事故2起,死亡1人,受伤1人,同比增加2起,多死亡1人,多受伤1人。建设领域事故5起,死亡5人,同比增加2起,多死亡2人,少受伤1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上升67%。
道路运输业事故27起,死亡18人、受伤32人,同比减少21起,少死亡6人,少受伤11人,分别下降44%、25%和26%。
铁路路外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减少3起,少死亡3人,均下降75%。
三、1-4月份各地区(单位)事故分布情况
湘潭县事故18起、死亡7人、受伤30人,同比减少8起,少死亡5人,多受伤13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31%、42%,受伤人数上升76%。
湘乡市事故7起,死亡8人,受伤5人,同比减少3起,少受伤5人,事故起数和受伤人数分别下降30%和50%,死亡人数同比持平。
韶山市事故数为0起,同比减少1起,少死亡1人。
雨湖区事故4起、死亡4人,同比减少6起,少死亡2人,少受伤13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60%、33%。
岳塘区事故4起、死亡6人、受伤2人,同比增加1起,多死亡6人,少受伤1人,事故起数上升33%,受伤人数下降33%。
高新区事故2起、死亡2人、受伤2人,同比增加2起,多死亡2人,多受伤2人。
经开区事故2起、死亡2人、受伤1人,同比增加1起,多死亡1人,多受伤1人。
昭山示范区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减少4起,少死亡3人,少受伤1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80%和75%。
二、工作建议
一是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强化事前防范。近期,我市事故多发,尤其是较大事故出现抬头趋势,湘乡市“4.3”较大事故将我市保持32个月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的记录“清零”,损失惨重,教训深刻,这再次证明企业不排除隐患,隐患将酿成事故,事故将“消灭”企业。我们必须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认清当前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始终坚守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三大行动”和有限空间作业、粉尘防爆、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强化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一单五制”。二是做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的有关工作。安监、住建、交通、城管、旅游、水务、林业等部门要按照“一必须五到位”的要求,抓紧制定出台分管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并督促企业开展对单自查,列出问题清单,建立台账,形成自评报告备查。同时,扎实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承诺和培训教育活动,切实提升企业全员安全意识。 三是认真谋划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生产月”活动是有力提升全民安全意识,营造良好安全氛围的有力措施,各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认真谋划,周密部署,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附件1:湘潭市2017年1-4月份各类生产经营性伤亡事故情况表
附件2:湘潭市2017年1-4月份各县(市)区生产经营性伤亡事故情况表
湘潭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5月11日
20170517100422169.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