潭安监〔2015〕62号
各县市区安监局,有关企业:
现将《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开展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同时结合我市实际,落实以下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安监局要高度重视,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三年现状评价规划,规划要具体到用人单位名称、实施评价的截止时限(以报告报送时间为准)和上报回执的相关要求。8月5日前将领导小组名单及规划报市安监局职业安全健康监管科。
2、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工作纳入对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大中型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内容,2015年度各县市区完成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的用人单位考核指标为:湘潭县8家;湘乡市8家;韶山市3家;雨湖区6家;岳塘区3家;高新区6家;九华8家;昭山示范区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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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