潭安监发〔2016〕58号
关于上半年各县市区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安监局:
根据我局及省局相关工作安排部署,今年我市职业卫生监管重点开展职业病危害排查摸底、基础建设活动、现状评价、专项整治等工作。现将各县市区半年来职业卫生工作开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开展有声有色
各县市区均按要求开展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湘潭县、高新区、经开区等制定了活动方案,湘潭县、湘乡市、高新区、雨湖区等地开展《职业病防治法》集中宣传咨询日活动。湘乡局把《职业病防治法》系列宣传片分成8个小篇章在湘乡新闻综合频道、湘乡经济生活频道晚间轮动播放;湘潭县组织召开员工座谈会、知识讲座等活动25次,杨家桥镇开展了职业健康咨询活动,白石镇开展了集中宣传日活动;经开区组织70余家企业及乡镇安监没200人进行了职业卫生专题培训。通过对职业病防治法的大力宣传,进一步提高了企业和劳动者的职业病防治意识。
2、全面开展排查摸底,推动职业危害项目申报
全面摸清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危害种类、接害劳动者等情况,建立好监管档案,推进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是做好职业卫生监管的重要工作。目前除韶山市因故未能按进度开展排查摸底外,其余各县市区基本按要求开展摸底,高新区、经开区和昭山示范区在规定时间内上报了相关资料。
我市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企业累计933家,今年新增申报135家(主要是湘乡市的)。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家企业
地区 累计申报数 今年新增数 备注
湘潭县 245 3
含市局直接监管企业
湘乡市 303 132
韶山市 49 0
雨湖区 194 0
岳塘区 74 0
高新区 11 0
经开区 42 0
昭山示范区 15 0
合计 933 135
3、推进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工作
按照工作安排部署,今年继续开展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目标任务是完成75家用人单位现状评价。职安科将其中64家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区,纳入年终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内容。具体进展情况见下表:
单位:家企业
地区 任务数 完成数 签定合同数
湘潭县 12 2 5
湘乡市 12 4 11
韶山市 3 0 2
雨湖区 10 1 7
岳塘区 3 0 2
高新区 12 9 2
经开区 12 1 4
昭山示范区 0 0 0
合计 64 17 33
4、深入推进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开展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企业粉尘专项治理。
今年进一步深入开展了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并创建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和管理示范企业18家(湘潭县、湘乡市、高新区、经开区各3家,韶山市、雨湖区、岳塘区各2家),通过示范引领,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基础建设活动。现各县市区已上报了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和管理示范企业名单。
根据省局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开展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企业粉尘危害专项治理,通过摸底排查,我市没有陶瓷生产企业,有2家耐火材料制造企业,其中1家在高新区,1家为市局直接监管企业。高新区对这家企业进行了检查,督促企业按照文件要求进行粉尘危害专项治理。目前这2家企业正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现状评价,完善管理制度和档案资料,加强现场管理等工作。
5、强化监管执法
部分县市区职业卫生监管执法力度增强,形成较大震慑力。如湘乡市安监局职业卫生股下达责令整改指令文书7份,对拒不进行职业卫生现状评价、检测的日资企业湘潭金子箱包制品有限公司进行了执法,处罚5万元并要求进行检测、评价,现企业已缴纳罚款,就评价、检测已与中介技术机构联系。职安科将此案件转发到各县市区,要求认真学习、借鉴,结合监管执法年活动,推动职业卫生监管执法。经开区开展了职业卫生专项检查,发现、整改了一批职业卫生隐患和问题,推动了职业卫生监管。但也有部分县市区职业卫生执法相当薄弱,执法文书中职业卫生内容寥寥无几。
二、存在的问题
1、认识不到位。没有认识到职业卫生工作的重要性,部分领导认为职业健康工作只是安全生产的“搭头”,未予以充分重视和支持。
2、推动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不到位。部分企业规章制度不健全,没有设置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投入不足,防护措施不到位,未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职业健康监护,未落实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
3、职业危害摸底排查不全面、不彻底。部分县(市)区没有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部署,充分发挥各乡镇安监站的力量进行摸排;有的拿以前的底数来应付,没有重新摸排;有的仅摸排规模以上的企业,没有涉及小微企业。除湘乡外,其余县(市)区没有在排查摸底的同时推动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高新区、经开区等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低。
4、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完成情况欠佳,各县(市)区任务64家,完成评审的仅17家,签定合同的仅33家,下阶段工作压力极大。而且地区间进展很不平衡,如高新区目标任务12家,已完成9家,而有的地方还没有完成评审的企业。
三、下一步工作
1、未按要求做好排查摸底工作的县(市)区要再安排再部署,认真做好排查摸底工作,对摸排上的数据要认真进行统计分析汇总,按“一企一档”要求建立职业卫生纸质和电子档案。要在排查摸底的同时推动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搞好工矿商贸职业卫生统计。
2、进一步加大监督执法工作力度。结合监督执法年活动,对防治责任不落实、防护措施不到位、不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不按要求组织劳动者体检、建设项目不进行职业卫生“三同时”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查处,切实推动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
3、要强力推进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4、进一步深入推进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同时按任务要求,指导、督促企业开展示范创建活动,按标准完成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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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8日